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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立即开展住宅小区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函

发布时间:2023-12-14 作者:管理员 浏览:321次

各单位、业主、房地产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村居:

为加强各单位、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,吸取乌鲁木齐市11.24小区住宅火灾事故教训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山东省消防条例》,以及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76条“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部门承担,其中包括消防设施等设施”规定,按照泰安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会议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立即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排查工作,其中各单位、物业公司、开发商、村居管理的消防栓由各单位负责核查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1、立即排查整治小区内消火栓是否有水,压力是否正常,组件是否齐全、完整好用,是否存在遮挡、圈占埋压,是否设置醒目提示标识等问题。

2、排查消防控制室、消防水泵房、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
3、对于排查出水压低、水量不足等问题,本单位无力解决的,可协调市水务集团帮助解决。

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,及时开展排查整治。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整治,消除安全隐患。对于突发火警后出现消防栓不能正常供水,造成财产损失,危及生命安全事故的,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。

特此函告。

肥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
2022年12月2日